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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享] 妊娠糖尿病,中國人普遍

妊娠糖尿病(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 GDM)於不同種族有上升的趨勢,而亞裔人種及中國人最為普遍。香港孕婦妊娠糖尿病之個案(14.2%)比二十年前(5.9%)高出一倍有多,是不容忽視的懷孕期併發症。

妊娠糖尿病對孕婦及胎兒構成多方面的影響。包括:1)引致胎兒過重(超過四公斤):增加難產,儀器助產,嬰兒創傷及窒息的機會﹔2)新生嬰兒併發症如血糖過低或黃疸病,嚴重者可導致腦部受損,轉介到兒科深切治療的比率較高﹔3)其他併發症包括妊娠高血壓/先兆子,早產,尿道感染等﹔4)胎死腹中。

適當處理妊娠糖尿病可減低以上嚴重併發症之出現。大部分患者並沒有任何表面的徵象。當懷孕期出現一些有關糖尿病異常時才需作出處理,但有可能來不及有效地減少或預防所有風險。因此及時作出診斷十分重要。診斷糖尿病並不能單靠小便尿糖測試,而要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才可確診,那些孕婦須接受試驗,才是檢查的基礎。

傳統的檢查方法是靠識別孕婦有否一或多個高危因素,包括高齡(>35歲),身體過重,家族成員患有糖尿病,過往妊娠期有過巨嬰(超過四公斤),死胎,妊娠糖尿病及畸胎(與糖尿病有關的病歷。有些高危因素亦會隨妊娠周數的增長而逐漸浮現。例如羊水過多,胎兒過大或尿糖測試持續出現陽性反應等。

一些學者更認為亞洲族裔本身便是一個高危因素去接受OGTT,但香港現有的資源暫時不太可能做到。一些沒有傳統高危因素的孕婦便需依靠其他簡單的工具,例如在24-30周期間作空腹血糖測驗。高風險的孕婦則需在登記檢查後立即進行OGTT,因為懷孕期分泌抗胰島素的荷爾蒙會逐漸增加,令體內胰島素的功效降低。

口服葡萄糖耐量測試前一晚的午夜後不能進食,測試當天早上先抽血檢驗空腹血糖,然後孕婦需喝下用75gm葡萄糖沖製的溶液,在兩小時後,再行抽血檢驗血糖,這數值高於11.1mmol/L便為妊娠糖尿病,若數值在7.9-11.1mmol/L之間則為血糖耐量受損(IGT)。

這兩種情況均須接受適當的治療,目標是維持孕婦每日穩定的血糖濃度。營養師會給予指引以確保孕婦與胎兒攝取足夠的營養,定期的血糖測試能監察飲食治療之效果,如血糖不能受到控制,醫生會決定是否需接受胰島素注射,直至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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