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Report thanks

[中國內地] 許宗衡案讓人沉思:反腐會否成為一場鬧劇?

台灣《中國時報》說,廣東省深圳市長許宗衡遭「雙規」後的腐敗弊案,似乎愈演愈烈,香港傳媒近日大篇幅報導這一涉及情色、金錢及貪腐的大案,涉案官員之多及牽連之廣,中共中紀委專案組認為已超過賴昌星案及陳良宇案,極可能成為中共建政以來最大弊案。

現年54歲的許宗衡1993年調到深圳之前,長期在湖南任職;但他在2005年升任深圳市長時,已在深圳工作12年,被視為深圳本地幹部,創下深圳本地幹部擔任市長先例。有輿論認為,許宗衡在深圳任職期間大搞「湖南幫」惹來許多議論,據傳這是他遭「雙規」原因之一;但香港媒體指出,許宗衡遭「雙規」,最主要是與首富黃光裕案有關。黃光裕是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去年因涉嫌「操縱市場」而被警方帶走調查,至今所涉案情仍不明朗,但黃光裕案調查期間,至今已有多名中國政府高官、尤其廣東高官涉案被「雙規」。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長黃松友、公安部前部長助理鄭少東、原廣東政協主席陳紹基、原浙江省紀委書記王華元等等。這些遭「雙規」的高官,都曾長期在廣東任職。

香港《明報》指出,在多名調查人員「車輪式」的審問後,許宗衡已承認部分涉賄案,包括興建地鐵線路、深圳「世界大學生運動會」場館建設工程、鹽壩高速、桃源村三期等,還供出其他涉案官員。據稱,許宗衡供出的涉案官員,不但涉及已經退休的前深圳高官,甚至還有在任的正省級官員。目前中紀委調查組仍坐鎮深圳市郊麒麟山莊,深圳市所有黨政官員都被要求不要離開深圳。
  《自由亞洲電台》引述消息說,先前長期任職廣東省公安廳的原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在被「雙規」後交代出57個副部級高官,中紀委專案組認為,此案是中共建政以來最大的案子,肯定比賴昌星案、陳良宇案的規模還要龐大。

中共每次黨大會召開前,都會主抓一件大案、要案,2002年十六大前是廈門遠華集團賴昌星案,2007年十七大前是上海陳良宇案。目前看來,黃光裕案牽連甚廣,有機會發展成為2012年十八大前的反腐主劇。廈門遠華賴昌星案爆發於1999年,賴昌星被指利用勾結上下政府官員方式,達成走私目的,逃稅額度高達5百億元人民幣。賴昌星案發之後遠走加拿大至今未歸,涉及此案的官員,除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外,主要集中在福建省、廈門市。陳良宇案爆發於2006年,陳良宇因社保基金挪用問題下台,除陳良宇外,涉案者主要為上海市局級官員。此案的重要性,在陳良宇的中共政治局委員身份。大陸首富、國美電器董事局主席黃光裕因「操縱市場」於去年11月間被帶走調查,至今案情不詳。

香港《蘋果日報》評論員李平撰文稱,廣東多位省部級官員接連落馬,中紀委的權勢再受矚目,加上中紀委近日下令資助縣級紀委擴權擴編,令地方紀委官員歡呼「春天來了」,一掃三年前被降級的頹風。但是,中紀委反貪背後的權斗性質、凌駕於司法的體制、罔顧司法人權的辦案手法,實在無法贏得掌聲,反而令人擔心中國法治的冬天還要延續下去。

李平稱,司法腐敗是內地民怨載道的主因之一,也導致每年數十萬人湧入北京「告御狀」。司法不獨立、黨大於法,是司法腐敗的根源,但當局本末倒置,讓原本只應執行黨紀黨規的紀委變成最高執法部門,享有超過司法機構的執法權,猶如明朝的東廠、西廠,結果紀委官員濫權濫法,湖南省郴州市前市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曾錦春被稱為「第一貪紀委書記」,只是揭開紀檢系統腐敗冰山之一角。內地在2006、2007年的地方黨委換屆選舉中厲行「減副」,即減少黨委副書記的人數,其中紀委書記一般不再兼任黨委副書記,變相將紀委降級,這也被視為中央加強約束濫權濫法的紀委的一個舉措。但不到三年,紀委的權勢再度膨脹,中紀委近日連發9號、10號文件,下令加強縣級紀委的地位和裝備,包括增加人員編制、紀委書記在黨委常委中排位在前,新配備的汽車、電腦、攝錄機、相機和錄音筆等,由中央財政補助50%至80%,其餘由省級財政負擔。地方紀委官員更進一步要求恢復紀委書記兼任黨委副書記,改變近年紀委被「虛化」的狀況。

李平稱,中紀委將深圳市長許宗衡拉下馬,外界相信主因不是許宗衡涉貪,而是在利益分配問題上得罪了權貴,「深圳的小科長後面都可能有北京的大後台」。紀委此時擴權擴編,與其說是反貪的需要,不如說是中共十八大之前權斗的需要。紀委無論如何強大,都解決不了無官不貪的問題,反而令中國司法獨立、以法治國的目標更加飄淼。

被國美電器前主席黃光裕拖落水的省部級高官中,第一個被「雙規」的是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但中紀委發佈相關消息又是最遲,相隔6個月,在宣佈陳紹基、王華元、許宗衡被扣查之後,即鄭少東被扣查已接近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最高6個月的期限。鄭少東在公安部時主管的經濟犯罪偵察局,是公認的危險少、好處多的肥缺。與治安警察最喜歡抓賭一樣,地方上的經濟警察最喜歡的是抓傳銷,不只可以瓜分現場查抄的現金,而且跨省抓捕傳銷人士,一旦同意他們取保候審,往往是收取10萬元保證金,只會開出6萬元的收據,還沒人敢投訴。當然,這是地方上小經警玩的把戲而已。經偵局主打稅務、集資、傳銷、洗錢、證券投資等範圍的犯罪,不少業務與富豪們的貼身利益息息相關,鄭少東等經警高層自然成為他們巴結的對象,其中的利益輸送實在不足為外人道也,傳聞鄭少東交黃光裕打理的資產就數以億元計。

黃光裕去年11月被扣查後,鄭少東翌月在全國公安機關經偵系統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表示:在當前經濟形勢下,各級公安要嚴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講究執法方式方法,對負責企業正常經營的高管人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鄭少東的慎捕說,無異於袒護黃光裕,同時公開向過界查案的中紀委叫板,結果惹惱了原本就對經偵系統龐大利益虎視眈眈的紀委官員。20天後,即今年1月12日,鄭少東和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相懷珠就被中紀委雙規,但中紀委直至前日才證實鄭少東正「接受組織審查」。貪官被扣查,並不值得同情。但是,如果高官都可以被隨意扣查、任意延長扣查時限,平民百姓的司法人權又怎麼可能得到保障?況且,以非法的程序、手法去查處貪官,並不能彰顯正義,只能凸顯權斗和紀委、公安的利益之爭。

舉過上下,特別是老百姓和媒體對反腐敗,從來都是支持和擁護的,鮮少在公安、紀檢部門抓貪官後,有什麼非議的,都是拍手稱快。但是這次,卻出現如此腹誹的聲音,恐怕是數十年來反腐敗鬥爭中少見的現象,也恐怕是公安、紀檢部門始料未及的。這說明,反腐敗反了數十年,越反越腐,人民已經不耐煩了。如果反腐敗再不制度化、再不法律化,那麼反腐敗,在人民的心目中不但失去了應有的崇高地位和光輝的形象,而且一旦形成反腐敗是「凸顯權斗」和「利益之爭」的共識,人們將同情被反掉的貪官,執政黨和政府的崇高地位和光輝形象,恐怕也就大有問題。——這,不是危言聳聽。

反腐敗的不透明,也越來越被人詬病。香港《明報》說,若論近日最多港人留意的內地官場新聞,相信一定非深圳市長許宗衡被「雙規」莫屬。雖然官方在許宗衡被帶走3天後才發出幾十個字的「中紀委證實」公告,指他是「涉嫌嚴重違紀」,但本港的傳媒、特別是報章連日大篇幅的透露許遭查的原因,相信讀者也對此案有更深入的認識。

翻開這幾天的深圳報章,除了6月9日刊登前一天新華社引述中紀委證實許宗衡正接受調查的短短幾句話外,再也看不到任何有關許的消息,好像這位「一市之長」突然被帶走調查,完全與深圳無關。於是乎,對於許案的更多消息,不少深圳人要向香港的親友們以「出口轉內銷」的形式打聽。也有一些有心者,這幾天也察看深圳官方信息,看有哪些官員「未公開露面」來猜測其動向,但在許宗被帶走調查後6天以來,深圳現有9名副市長中,除了據說是生病的閻小培外,均陸續露面。

雖然,深圳經過20多年來的高速發展,社會發達程度及人均生活水平均已在全國最高之列,但從許宗衡事件仍可以看出,深圳在對於公眾知情權、社會透明度,以及法制問題上,與香港還有相當大的距離。是什麼原因令深圳市及廣東省的官員有「難言之隱」而需「集體沉默」?社會上的種種疑問好像從來不在官方的考慮之列。反腐敗的神秘化,由此也讓中國的反腐敗蒙羞。

這裡面,有什麼「國家機密」?!有什麼見不得人、透不得光的東西?!反腐敗成了「暗箱操作」,那麼,有什麼理由能讓整個社會陽光起來?!

昨日,網絡上流傳一則消息,說中央紀委一位負責同志主動向記者透露,陳紹基案件後,廣東因害怕被牽連的黨政軍官員不計其數,在風聲鶴唳之下,迄今為止,外逃高官已經多達150個家庭。其中退休的省級幹部高達6人,廳級幹部多達70人,這些人潛逃帶走了高達上百億的資產。但由於事發突然,他們在國內囤積的房產幾乎都沒有來得及變賣,截至5月底計算,中紀委查封的「無主」(已經潛逃)的房地產僅僅廣州一地就高達1800多套,其中散佈在碧桂園等上百萬的豪華別墅就多達160套。

這位官員強調,這只是說那些潛逃官員留下來的貪腐房產,不包括被雙規和正式逮捕的,那更是一個天文數字。這位中紀委高級官員主動聯繫記者透露消息,讓駐北京記者很吃驚。但這位官員最後坦然說出了自己的目的,他說,由於這種查封和沒收的貪官房產數量巨大,處置作價可以由辦案官員隨心所欲,他眼看一起把這些貪官的房產便宜賣給現在的當權者的腐敗事件正準備開始上演。他於心不忍。他說,這種大貪辦小貪,一貪連一貪的事情讓他很絕望,他希望透過的消息,能夠提醒那些準備貪污沒收了的貪官的豪華房地產。

這則消息,筆者沒有在官方媒體發現,所以也只能當成「謠言」看待。不過,相信官方和官方媒體,對這個「謠言」也應該是知道的。

總之,許宗衡貪腐案愈演愈烈,讓人們反思卻越來越沉。反腐敗的制度化、法律化和透明度,成為中央政府必須盡快納入議事日程的關鍵問題,而且必須盡快有一個合乎民心民意的答案。否則,反腐敗將失去公平與正義,會越來越成為被民眾和歷史嘲笑的鬧劇。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按「讚」或分享給您的朋友,以示鼓勵。

TOP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