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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萬青年可兼輪青宿公屋或先後享兩重福利房會研檢討安排

特首梁振英計劃斥資逾10億元資助非政府機構興建青年宿舍,供月入1.7萬元以下的單身青年申請,但申請資格會與現時上限較低的公屋部分重疊,意味公屋輪候冊4.56萬名30歲以下單身青年或可魚與熊掌兼得,在入住宿舍時同步輪候公屋。房委會回應表示,會仔細探討設限,有委員建議,申請只能享公屋或青年宿舍其中一項,以免對其他申請者造成不公。

根據房委會資料,截至3月底公屋輪候冊申請累積達18.95萬宗,當中有4.56萬宗申請為30歲或以下的單身青年,包括有41%在申請時是學生,即約18,700宗。

可住5年宿舍再住公屋

政府早前公布資助非政府機構興建青年宿舍,以市價一半租予在職青年最多5年,申請者入息上限為1.7萬元。現時單身人士申請公屋,入息上限為9200元(扣除強積金後為8740元),因此公屋輪候青年有機會兩者兼得,如年滿18歲後立即申請公屋,到中學或大專畢業時便可申請入住青年宿舍最多5年,期滿時亦已輪候公屋7至8年,只要屆時放棄全職工作或離職進修,以合乎入息要求,基本上便可獲編配上樓,甚至可再以綠表購買居屋,盡享房屋福利。

倡設限制「30歲前只能申一項」

房委會委員蔡涯棉表示,留意到青年宿舍及公屋申請資格有重疊情况,理論上青年可用盡兩種福利,但相信數目不會太多。

另一委員黃成智亦認為,兩者沒有太多雙重資助,若屆時這批青年入住宿舍後仍符合申請公屋條件,即證明他們在房屋方面需要政府長期資助。

委員黃國健則認為,容許青年在入住宿舍後仍享有公屋輪候資格,會對其他公屋輪候者不公平,建議房委會考慮30歲以下青年只能享公屋或青年宿舍其中一項;若申請者到35歲或以上仍未有向上流動機會,才可再獲申請公屋資格。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形容,青年宿舍像「高檔中轉屋」,給青年在輪候公屋期間有穩定地方居住,但措施有違申請者獲一次資助機會的原則;也擔心推出後會吸引更多人申請宿舍,造成虛假需求。

房委會:了解青宿細節再商討

房委會發言人回應說,了解民政事務局會與相關機構研究青年宿舍細節,房委會會配合研究,待確定細節後,會仔細探討是否需要就公屋申請資格作相應安排。民政事務局發言人稱,青年宿舍並非房屋政策一部分,宿舍屬過渡性質,協助有需要在職青年在入住期間透過儲蓄,製造有利條件實踐理想,而非解決青年長遠住屋需要;當局會繼續與相關部門研究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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