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都去開百佳買野,又有滙豐信用卡
建議係呢幾個星期五用滙豐卡碌$400(至1000)百佳現金券(因為每張單最少簽$400,每日回贈不多於100元)
要先
登記
https://getjetso.com/s/e986

註︰
1. 根據Synovate 2008年信用卡市場調查報告。
2. 參與商戶包括百佳超級市場、TASTE 、萬寧、JUSCO及JUSCO SUPERMARKET(Bento Express、JUSCO 10元廣場及部份不參與此推廣優惠的特許銷售商除外)。
3. 每位持卡人於每個星期五最多可獲港幣100元簽賬回贈。
4. 只適用於2009年1月8日至31日期間,於萬寧購物淨額滿港幣400元或以上(單一簽賬存根計算)之簽賬,逢星期六可獲享10%簽賬回贈;逢星期日至四可獲享5%簽賬回贈。每位持卡人每個星期(以星期六至星期四計算)最多可獲港幣100元簽賬回贈。
一般條款及細則:
1. 本推廣適用於2009年1月8日至2月27日(包括首尾兩日)(「推廣期」)(以交易日期為準)。所有合資格的交易(「合資格的交易」之定義以第3條細則為準)均須在此推廣期內完成。
2. 本推廣優惠適用於所有由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本行」)於香港發出的港幣個人基本卡、綜合及獨立戶口附屬卡(包括聯營卡)持卡人(「持卡人」),所有公司卡、商務卡、採購卡、美金信用卡、人民幣信用卡及優惠卡均不適用。
3. 持卡人須按照下列第7條細則登記參加此推廣優惠。於推廣期內的逢星期五,以合資格的信用卡(「合資格的信用卡」之定義以第2條細則為準)於以下商戶包括百佳超級市場、TASTE 、萬寧、JUSCO及JUSCO SUPERMARKET (Bento Express、JUSCO 10元廣場及部份不參與此推廣優惠的特許銷售商除外)(「指定商戶」),購物簽賬滿港幣400元或以上(以單一簽賬存根及簽賬淨額計算)(「合資格的交易」),方可獲享10%簽賬回贈(「簽賬回贈」)。有關的星期五為2009年1月9、16、23、30日及2月6、13、20及27日。
4. 「簽賬淨額」為「合資格的信用卡」的最後簽賬金額,如使用「獎賞錢」、現金券或其他折扣均不會計算入「簽賬淨額」內。
5. 每位持卡人最多可於整個推廣期內的每個星期五獲享港幣100元簽賬回贈。簽賬回贈將根據每單交易日期計算。同一持卡人名下不同的合資格信用卡的所有合資格的交易將會合併計算該持卡人最高可獲贈的簽賬回贈。但同一信用卡賬戶下的基本卡與附屬卡的簽賬交易則不會合併計算。
6. 只有於推廣期內在指定商戶簽賬之已誌賬並附有簽賬存根的交易方合資格參加此推廣活動。其他如透過互聯網、電話訂購、傳真訂購、分期付款或海外簽賬如中國內地、澳門等的交易,均不適用。
7. 持卡人必須於2009年2月27日或之前登入
www.hsbc.com.hk/creditcard或致電滙豐信用卡24小時推廣熱線(852)8228 0822成功登記(「登記」),方合資格獲得於第3條及第23條細則說明的簽賬回贈。於整個推廣期內,每位持卡人只需登記一次。
8. 持卡人需於登記時輸入名下其中一張合資格的信用卡號碼。如持卡人未能於2009年2月27日或之前登記,持卡人將不可獲贈任何簽賬回贈。
9. 本行將根據儲存於本行的交易紀錄,以決定持卡人是否符合獲贈簽賬回贈的資格及可獲贈的簽賬回贈金額。透過網上或電話系統成功登記並不代表本行已確認有關信用卡、交易或持卡人符合獲得簽賬回贈的資格。
10. 如有關簽賬獲本行核實後確認為合資格可獲取簽賬回贈的交易,有關簽賬回贈將於2009年4月自動誌入合資格持卡人用以登記的信用卡戶口內。如同一持卡人以其名下不同的信用卡進行多於一次的登記,其所獲贈的簽賬回贈將會誌入其首張登記的信用卡戶口內。
11. 簽賬回贈的金額將計算至最接近的個位單位。如持卡人為綜合戶口附屬卡持卡人,則主卡及附屬卡持卡人均可享用已誌入該信用卡賬戶內的簽賬回贈。
12. 有關合資格的交易可獲享的獎賞積分,將根據該交易金額減去簽賬回贈金額後計算。任何已誌入持卡人信用卡戶口但多出於該交易應獲享的獎賞積分,將於簽賬回贈入賬時被扣除。
13. 持卡人獲取簽賬回贈後,如用作計算簽賬回贈的有關交易被取消,必須退回有關金額予本行。本行有權於有關信用卡戶口扣除該簽賬回贈金額而不另行通知。
14. 持卡人的信用卡戶口必須於整個推廣期內及獲取獎賞時仍然有效及信用狀況良好,方可獲贈簽賬回贈。
15. 簽賬回贈不可兌換現金或作現金透支提取,亦不得轉讓。有關簽賬回贈只適用於信用卡簽賬,不可用作繳付尚欠賬項。
16. 持卡人必須保留所有合資格交易的簽賬存根正本,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權利要求持卡人提供有關簽賬存根正本及其他文件或證據以作核實。已遞交的簽賬存根將不獲發還。
17. 未誌賬/取消/退款的交易,均不會被視為合資格的交易。
18. 持卡人如有任何舞弊或欺詐成分,本行即會取消該持卡人的獲取獎賞資格及其信用卡。本行保留權利於有關信用卡戶口扣除有關的金額而不另行通知,及/或保留採取任何法律行動的權利。
19. 對於參與商戶提供的商品及服務質素,本行恕不承擔任何責任。
20. 就此推廣活動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裁決權。
21.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本如有歧義,概以英文本為準。
萬寧簽賬回贈優惠條款及細則(星期六至四):
22. 本優惠適用於2009年1月8日至31日(包括首尾兩日)(以交易日期為準)。
23. 由2009年1月8日至31日,以合資格的信用卡於萬寧購物簽賬淨額滿港幣400元或以上,逢星期六可享有10%簽賬回贈;逢星期一至四及星期日,亦可享有5%簽賬回贈。持卡人須按照第7條細則登記參加此優惠。
24. 每位持卡人於2009年1月8日至31日的每個星期(以星期六至星期四計算),亦可獲享最多港幣100元簽賬回贈。同一持卡人名下不同的合資格信用卡於萬寧的所有合資格的交易將會合併計算該持卡人最高可獲贈的簽賬回贈。但同一信用卡賬戶下的基本卡與附屬卡的簽賬交易則不會合併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