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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外遊小貼士:新春旅團取消須14日通知

旅遊業議會昨宣布,收緊旅行社  在農曆新年取消旅行團要求,所有由年三十至年初四出發的廣東省以外的農曆新年團,若要臨時取消行程,旅行社通知旅客期限將由出發前七天收緊至十四天;廣東省團則由出發前三天收緊至五天。若通知期不足,可罰團費一成半,上限一千元;另若未能履行「保證出發」承諾,需再賠團費一成半,上限亦是一千元。

旅議會又發現,今年聖誕報團情況遠遜預期,本月首十日報團情況只較去年同期升之百分之三,大幅落後於原先估算的兩成升幅,尤其日韓包機滯銷,有旅行社更出現多年來首次在旺季減價促銷谷客。

聖誕團遠遜預期
反映報團情況的旅行團印花費,十一月錄得一百六十七萬四千元,較去年同期升百分之七,旅行社營業額為十一億元。今年首十一個月印花費為一千七百四十七萬元,較去年同期升三成二,累計營業額一百一十二億元。旅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  表示,原本增長勢頭強勁,但聖誕檔期增長卻未如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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