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科技署落實行政長官領導的經濟機遇委員會建議,擴大創新及科技基金資助研發項目範圍至私人機構,每個項目最多可聘用兩名實習研究員,基金將向不同學歷的實習研究員,提供每月達10,000元的津貼。該署已預留9,000萬元,預計今年可聘請600名學員。
津貼研究員
創新科技署署長陳育德表示,申請當實習研究員人士必須為本地大學畢業生,或於本地大學畢業的內地生,學員的實習期為24個月。創新及科技基金會為學員提供資助,擁有學士學位的實習研究員,每月津貼為10,000元;擁有碩士學位或更高學歷的學員,每月津貼則為12,000元,基金也會資助僱主的強積金供款。陳育德承認,無法確保成功申請資助機構,聘用實習研究員後不會裁減本身員工。他指獲資助的僱主須簽署聲明,確保聘用的實習研究員是進行研發工作,署方也會作定期巡查。對於違反聲明的僱主,會交由執法機構調查處理。自2004年至今,基金合共資助90名大學畢業生,參與指定項目的研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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