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在大嶼山貝澳與伙伴利用鐵鏟及木棍,將一頭懷孕赤麂(學名Muntiacus muntjac,麂,粵音讀「己」)活活殺死的中年電器技工,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虐畜罪成,昨日被判入獄半年。昨在庭上不停哭泣的被告,遭裁判官斥責至最後一刻才感到內疚,對毫無攻擊性但稀有的動物完全沒有同情心,但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及曾參與義務工作,遂將刑期減至半年。
指案發時飲醉酒
辯方讀出多封求情信,指被告姚志容(46歲)案發時醉酒,且學歷低才做出愚蠢行為,事後極度不安,又令家人擔心,已非常後悔;而還押兩個星期對他已是很大的教訓;其女兒則讚被告是好爸爸,請求法庭輕判。另外,有區議員稱讚被告在公餘時間做義工,服務區內長者。姚的同事讚他工作勤力,受人尊重。
官斥判刑一刻才後悔
裁判官嘉理仕接納被告求情理由,但直斥他直到判刑一刻才後悔,本案案情非常嚴重,指虐畜的最高刑罰,於2006年12月已由6個月監禁增加至3年,及罰款20萬元,可見社會非常關注此問題。
嘉理仕續稱,涉案赤麂並無對被告及其家人造成滋擾及威脅,但他卻全無同情心,令牠受驚並發出痛苦的尖叫聲,更不幸的是,赤麂在香港已絕無僅有,案中赤麂事發時更懷有身孕。
一度稱遭野狗咬死
案情指出,被告姚志容於去年12月31日在大嶼山貝澳沙灘,與不知名男子襲擊一頭赤麂,使牠受到不必要的痛苦。根據驗屍報告指出,該頭赤麂全身並無牙齒印,惟其胸腔附近及大腦因為被撞擊而嚴重出血,相信乃致命原因。而揭發事件的女證人審訊時供稱,被告向她表示赤麂是被野狗咬死的。
http://www.mingpaonews.com/20080422/gba1h.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