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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健] 消委會測試的士app,聲稱85折優惠實際僅平4.2%

預約的士應用程式日增,消委會派員實測長、中、短途的約車成功率,派近80名調查員實試429次,詳細比較及檢視7款在本港較受歡迎的網約的士應用程式表現,結果發現相關應用程式表現十分參差,整體成功約車的比率由52%至98%不等。消委會形容表現令人失望,其中5個程式的短途約車成功率明顯較低,例如是飛的,長中途的成功率分別為89.5%及90.9%,但短途成功率則為61.9%;最為明顯的是康泰紅綠的85版,長中途成功率分別為85%及78.6%,而短途車成功率則大跌至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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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於今年1至2月,委派74名調查員以乘客身分,使用7款網約的士應用程式,包括「HKTaxi」、「快的打車」、「85截的」、「飛的」、「的神」、「康泰紅綠的85版」及「星群的士」,每款程式最少試用60次,合共次數429次,按時段分為繁忙(148次)及非繁忙(281次)時間,亦按車程長短分為長途(140次)、中途(180次)及短途(109次),以比較不同情況下,各應用程式的實際表現。
結果顯示,429次的試用當中,成功約車率為79%,但各應用程式之間的表現差距甚遠。表現最好的「HKTaxi」整體成功率達98.4%,最差的「星群的士」只有52.4%;「HKTaxi」及「快的打車」的整體成功約車率達90%或以上,但「星群的士」無論在繁忙非繁忙時段,以至長中短等不同車程,其成功率都低於60%。
調查又檢視成功預約的士比率,與使用時段的關係。根據調查員於繁忙和非繁忙時間約車的測試,發現「85截的」的約車成功率由非繁忙時段的92.5%,大幅下跌至繁忙時段的72.7%。
乘客在急需用車時,可能會選擇給予「小費」以增加成功約車的機會。是次有126次實試調查員透過應用程式給予「小費」約車。結果顯示,給予「小費」能否增加約車成功率與「小費」金額多寡有關,在給予「小費」$10至$20的實試中,39.1%可成功約車,比率只是略高於不給任何「小費」的成功率(29.7%);不過,當給予「小費」的金額增至$30至$50,成功約車的比率便大增至61.5%。
消委會指,是次檢視的7款應用程式,有3款自動提供85折約車,有兩個更以「85」兩個數字放在名稱之內。測試亦有包括要求以85折約車,發現如註明要求85折,成功約車率會減低近1成,即使獲司機接單,逾3成行程最終所獲折扣均少於85折,實際獲減的只有4.2%至12.4%不等。
根據《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條例》,的士司機需按錶收費,不可收取較低費用招客,法例訂明司機的代表亦不能以任何方式誘使乘客用車。消委會就多個應用程式內含85折選項的事宜轉交運輸署處理。消委會在完成測試後,早前再檢視各應用程式時發現,部分已將85折選項刪除,但用戶仍可在其他事項註明預約85折的士。
消委會引述「星群的士」回應指,有別於坊間的的士召車程式,其程式只提供預約星群旗下的的士(77架多用途的士及40架特選的士)。坊間的召車程式有機會召喚所有普通的士,而其旗下的的士只佔市場0.6%,與有數以千台的士上線的平台作比較並不合適,相信未能反映真實情況。
星群的士中午再發新聞稿反駁消委會,指星群的士APP只為乘客提供預約117輛星群的士,不應與可電召全港的士的APP比較。而且星群的士主要提供預約服務,大部份星群的士司機的行程早已安排好,不宜與其他APP的即時召車服務比較。星群的士又批評消委會測試的計算方法和準則,星群在資料的準確度或是司機的服務及駕駛態度均不遜於其他APP,但整體滿意比例卻存在極大差距,令他們感到不實。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約車成功率由多種因素造成,不能由此證明的士拒載情況嚴重,她強調的士應提供公平服務,「唔應該揀客。」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article/20180315/5794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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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乘客用的士app畀小費或違法運輸署交警方跟進

近年以手機應用程式預約的士服務普遍,消委會測試7個網約的士手機應用程式,發現不少約車手機應用程式在安裝時,需要存取用家大量用戶資料,當中以DiDi(前身為快的打車)要求存取的個人資料最多,包括GPS位置、相片/媒體存取權、讀取、修改或刪除SD記憶卡內容、讀取通話紀錄及聯絡人資料等,甚至可在未有通知的情況下為用戶下載檔案。消委會高度關注此舉侵害了消費者私隱,甚至有機會令敏感資料外洩,呼籲消費者下載前應瞭解及比較各應用程式的存取權限。

今年3月初消委會派員於Google Play查閱下載各網約的士應用程式時,發現用戶必須向應用程式開放使用其手機的權限,而當時「快的打車」已於Google Play下架並由最新版本「DiDi」取代。調查顯示,用戶下載「DiDi」時需要開放的權限最多,而「飛的」需要的手機使用權則相對較少。「飛的」只要求讀取用戶的位置等與服務相關的資訊,反映程式開發商根本毋需提取大量用戶個人資料,亦能有效提供網約的士服務。消委會提醒消費者,在下載相關應用程式前,除考慮其服務質素,亦須詳細瞭解及比較各應用程式套取個人資料的權限,以保障個人私隱。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陳錦榮認為,有關要求嚴重侵害消費者私隱,表示高度關注,「同約車嘅程式係完全係無關。」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稍後會將有關資料轉交私隱專員公署跟進。

另外,乘客落單後在特定時間內如沒有的士司機接單,部分應用程式會提示乘客給予「小費」以增加成功約車機會,並在介面上設有按鍵,方便乘客加錢約車。應用程式以上述方式提示乘客加錢的做法,是否符合本港法例?運輸署表示,現時未有法例禁止乘客向司機提供「小費」。雖然如此,任何的士之登記車主或司機所收取之的士租用費,不得超過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務車輛)規例》附表5訂明的的士收費率。違法者一經定罪,可被判罰款$10,000及監禁6個月。運輸署已就上述個案,要求警方作跟進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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