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Report thanks

政府擬放寬辣招取入伙紙起計六個月買樓花免DSD 換樓期可達三年

政府去年二月推出雙倍印花稅(DSD),針對非住宅物業和第二套房的炒賣,商界議員反應強烈,並提出多項修訂。據了解,針對議員建議,政府正研究多項放寬措施(見表),其中最重要的,是放寬豁免換樓客的六個月換樓期計算。尤其在購買樓花方面,當局考慮將六個月換樓計算期限,由單位取得入伙紙才開始;以現時樓花預售期最長三十個月計,即最高可達三十六個月。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會出席法案委員會會議,交代政府傾向。港府消息人士強調,政府未有最終決定,亦不會中門大開,任由炒風再起。

立法會正在審議政府提出的雙倍印花稅(DSD)條例草案。根據政府原有的建議,市民必須在購買樓花單位後六個月內出售原有物業,方可獲得豁免,退回DSD。但立法會在審議草案期間,議員提出不少質疑,其中一項,是指巿民若購買樓花,技術上難以在六個月內換樓。據悉,政府經研究後,亦認為議員此一關注合理,因此正研究放寬樓花換樓期,改為在所購入的樓花單位取得入伙紙後六個月內完成換樓,即可獲退回DSD。政府去年將樓花預售期由二十個月延長至三十個月,若落實放寬,即市民最多可在購入樓花後的三十六個月內才完成換樓。

現樓以簽正式買賣合約計

在現樓買賣方面,政府原規定市民必須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六個月內換樓,才可退回DSD,現時則考慮改為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才開始計算,意味市民可多一至兩個月時間換樓。

此外,對於有議員提出,若買家是一次過購入住宅單位及車位,可同時豁免車位的DSD;據悉,政府亦正會考慮有關建議,在特定情況下豁免車位的DSD。

不過,議員提出的其他修訂,包括將六個月換樓期延長至十二個月,豁免工商鋪買賣繳交DSD、設日落條款等,政府都打算「企硬」不作讓步。港府消息人士表示,政府先後推出買家印花稅(BSD)、加強版額外印花稅(SSD)和DSD等辣招,主要有四大政策目標,包括減低外來買家買樓的意欲;減低有樓人士購買第二套房的意欲;豁免沒有物業的市民;以及確保政策不會影響真正的換樓人士。消息人士強調,如果議員提出的修訂符合上述的政策原意,政府均會考慮,惟絕不會中門大開,任由樓市炒風再起。

「企硬」拒為工商鋪鬆綁

手握七票的經民聯一直堅持政府要豁免工商鋪買賣繳交DSD,石禮謙表明,若政府拒絕接納修訂,他們會反對DSD。他解釋,向工商鋪買賣徵收DSD,嚴重打擊中小企的生計,他指政府有任何讓步皆是有誠意的表現,「只是誠意夠不夠?」他亦提出延長換樓期至一年,他指市民換樓是為了改善生活質素,揀樓需時,「不是買棵菜、買個冬瓜」,但若政府願意豁免工商鋪買賣繳交DSD,換樓期方面「可以犧牲少少」。

自由黨同樣提出修訂,要求為DSD設日落條款和延長換樓期至一年,但自由黨黨魁田北俊坦言,即使政府接納修訂或作任何其他讓步,自由黨依舊會反對DSD。

不過,民建聯黃定光歡迎政府放寬換樓期,認為有關讓步沒有違反辣招的政策原意,「我們不是捏死地產市場,是制止炒風。」民主黨涂謹申亦認為延長換樓期是合理的,因為現時「買樓易、賣樓難」,又指今次放寬範圍不大,相信不會影響樓市。

https://hk.news.yahoo.com ... -215720037.html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按「讚」或分享給您的朋友,以示鼓勵。

TOP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