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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陳鑑林惡霸官地,知法犯法,丁屋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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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民建聯九龍東票王、立法會議員陳鑑林被踢爆知法犯法,其位於黃大仙沙田坳道的丁屋豪宅,去年11月起裝修,但存放雜物的貨櫃,非法擺放村口官地超過半年,即使被地政總署多次警告仍無動於衷。豪裝後的陳家大宅最少有三處僭建。陳鑑林辯稱僭建「好普通」,又指霸地是因道路維修以致無法搬走貨櫃。民主黨指事態嚴重,要求政府嚴肅跟進。

被踢爆霸官地與僭建的陳鑑林大宅,是一幢三層高的丁屋,位於黃大仙沙田坳道十二笏村,1998年底以陳的妻子曾衞明名義以150萬元買入。附近村民表示,陳與家人居於上址已有10多年,去年11月大宅進行整幢裝修,陳家暫時遷出,但將屋內大批雜物存放在一個20多呎長的貨櫃內,並擺放在村口的官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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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承認非法佔用官地

地政總署去年11月15日收到村民投訴後到場視察,12月13日在貨櫃張貼警告信,指他非法佔用官地,限令14天內搬走,但陳鑑林一於少理繼續霸地。署方上月28日再到場貼警告信,要求上月30日前將貨櫃搬走,陳仍然是無動於衷。

記者昨午到現場視察時,貨櫃繼續非法霸地,擺放在鄰居對出的空置官地。陳家大宅已經完成裝修,陳的女兒陳詠欣與丈夫正在屋內清潔。她向記者承認是非法佔用官地,但推搪是負責裝修的承判商所為,又稱對方已承諾一至兩日內搬走貨櫃。

附近的村民表示,今年初陳家大宅的裝修工人曾將大量建築廢料棄置村內空地,結果也收到地政總署的警告信,直至日前才清走廢料。

除了霸佔官地,剛翻新的陳家大宅又有最少三處僭建。大宅是丁屋,只要樓高不超過三層及每層不超過700平方呎,便毋須向屋宇署申請批准建築圖則。不過,結構工程師蘇耀坤看過本報拍攝的現場照片後,指大宅的天台玻璃屋、地面的花槽,均明顯是僭建物,地下及二、三樓露台旁邊的凸出外牆部份,也疑似僭建。

陳鑑林晚上回應本報時,仍然不肯直接承認非法佔用官地。他說是因為大宅裝修,惟有將傢俬放在貨櫃內,又稱「我哋都同地政總署講過,一裝修完就會搬走」,但沒有回應曾否向村民交代。

他說近日已經完成裝修,並清走了貨櫃內的傢俬雜物,但由於沙田坳道正進行維修,令道路變窄,所以大型起吊工程車無法前來吊走貨櫃,「等條路上到車,我哋就會搬走。你上嚟嗰陣都睇到整緊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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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鑑林:間間村屋都係咁

他表示,與家人居住在上址已經10多年,「貪嗰度空氣好,係隔涉啲,冇辦法啦,住西貢都係咁隔涉啦」,因為大宅開始殘舊,所以去年底便花了數十萬元整幢翻新,日內便會搬回來。對於大宅有僭建物,他稱:「花槽係允許,間間村屋都係咁啦……唔使申請,不嬲都有,未裝修前已經係咁。」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李永達認為今次事態嚴重,因為陳鑑林身為立法會議員仍然知法犯法,「立法會議員都係咁,市民點跟呢?」他又指發展局在市區清拆僭建物雷厲風行,但面對新界的僭建丁屋便立即「手軟」,「點可能同一個問題有兩套法例?」他表示已獲批在下周三的立法會大會上,質問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丁屋政策及處理僭建丁屋的進度。

新界惡人惡話

惡霸:鄉議局主席劉皇發
語錄:「現時是火燒眼眉,唔講得笑。」
(4月19日回應申訴專員公署丁屋僭建調查)

惡霸:鄉議局副主席張學明
語錄:「夾硬屈人,我自問做事堂堂正正。」
(5月11日回應住所被傳媒踢爆僭建)

惡霸: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
語錄:「我們不會弱過菜園村班80後、90後,抗議要幾多人有幾多人」
(4月19日回應申訴署調查)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http://hk.apple.nextmedia ... ;av_id=152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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