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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開放公眾通道8屋苑求豁免

繼發展局表示會研究豁免大角嘴港灣豪庭內的公共空間後,另外11個屋苑紛紛向發展局要求豁免開放屋苑範圍內的公共空間,或豁免開放屋苑提供的公眾通道;發展局表示,正考慮有關要求,但強調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下,才會容許屋苑豁免開放公共設施。

根據發展局提交立法會文件,屯門綠怡居及土瓜灣欣榮花園要求豁免開放公共空間;另沙田全輝中心、河畔花園、翠麗花園等8個屋苑的業主,近日向當局提出豁免讓公眾使用其公眾通道的契約規定。有關屋苑屬同一組群,全部於1980年代落成,多條位於商用平台1至3層的公眾行人道,當時原意是連接至擬建的社區大樓,大樓擬設街市、小販市場及設園林平台的多層停車場等設施。

但大樓現已由地面的休憩用地及巴士總站取代,發展局指8個私人發展項目中,部分並無連接任何行人天橋,契約要求屋苑容許公眾於任何時間自由出入行人道,並要保持行人道清潔。但業主認為開放行人道涉保安及私隱問題,又認為要他們承擔有關設施的經常費用並不公平。

發展局發言人稱,正處理有關要求,但強調只會在非常特殊情下,才考慮以諒解的角度豁免開放公共通道及公共空間,考慮的準則包括﹕合法,獲法團、區議會及城規會同意,考慮當區休憩空間分佈,以及有其他公眾接納的替代通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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