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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陳方﹕龔立慈善遺囑為脫罪,吳崇武稱06年遺囑簽名難確認

陳振聰手上的06年遺囑,昨再遭見證人否認效力,見證人華懋營業部經理吳崇武供稱,遺囑上的簽名與他的「好似」,但「不能確定」是否他所簽署。不過,陳一方掉頭攻擊02年遺囑,指當年龔如心與家翁爭產首輪敗訴後,才立下該遺囑稱遺產全用作慈善,好讓內地官員看後,「協助」本港執法機構考慮是否就偽造遺囑而檢控龔。明報記者

在華懋集團打工37年的吳崇武,對於陳振聰的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Mill提出上述嚴重指控毫不緊張,只輕輕以「無聽過」回應。他指02年底龔如心立下遺囑後,曾向傳媒公開有關內容,Mill問吳,龔如心公開遺囑是否與爭產案在原審時敗訴有關?吳表示他沒有想過,只說03年龔如心先後將02年遺囑的4個副本及正本交他保管,叮囑他假如她發生什麼問題,便可公布這份遺囑。

吳崇武又指在保管遺囑期間,龔如心的秘書區燕玲曾多次問他索取02年遺囑的副本影印,Mill即追問吳曾否聽過,龔要將遺囑副本交予內地官員看,目的是令他們「協助」香港執法機關考慮是否檢控龔如心。

事實上,02年11月龔如心在丈夫王德輝遺產案的初審敗給家翁王廷歆,被法官指「很可能偽造」遺囑,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於一個月後拘捕龔如心,並在05年初正式起訴她。惟隨同年她在終審法院反勝爭產案,警方才撤回刑事檢控。

Mill無法從吳崇武口中確認龔如心立下02年遺囑有其他目的後,改為盤問他06年底為龔如心見證遺囑後,是否擔心龔如心如何處理遺產?吳說據他所知,06年遺囑不過是留千多萬予一名陳姓男子,認為02年與06年遺囑無抵觸,因此並不擔心。

昨日吳的口供透露,早於90年代他已認識Tony Chan,因為龔如心偶然會吩咐他致電Tony或Tony Chan。但06年他與王永祥見證遺囑後,從王口中得悉遺囑內容中的受益人似乎是一名讀音為Chan Chun Chuen的人,他未能即時聯想到受益人就是當年的Tony Chan,直至半年後龔病逝翌日,陳振聰委派律師通知他們有一張06年遺囑,他才首次想到受益人原來是他在90年代曾致電的Tony Chan。

另外,基金日內可能會傳召一名前懲教職員黃錦波(譯音)作供,據悉他當年負責看管今日將出庭的證人梁錦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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