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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分享] 逾百上市公司聯署 向政府施壓延董事禁售期掀反對潮

港交所(388)明年1月1日起,延長上市公司董事禁止買賣期,激起逾百間上市公司聯署信函,向政府痛陳利害,希望政府出面令港交所暫緩執行新措施。據了解,反對的上市公司包括長和系、新世界發展(017)、太古(019)及國泰(293)等藍籌企業,連前藍籌電盈(008)亦擬參與。 記者:高淑嫻

反對行動由一群上市公司發起,所有上市公司都收到反對信,同意便簽名,交回聯絡人,反對信將交予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與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以及身兼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主席的民建聯議員陳鑑林,因財經事務委員會下周二(30日)為此舉行特別會議,將業界意見反映予港交所及證監會。反對行動的相關人士擬於本月29日(下周一)刊登廣告。據悉,暫時已收集逾百家上市公司的簽名反對信。

下周一登廣告
根據新規則,上市公司董事在財政年度終結至公布業績前,不能買賣股份,按中期業績三個月、全年業績四個月內公佈而言,董事全年有最多七個月不能買賣股份。反對信的內容主要指出,紐約、倫敦及新加坡等主要金融市場沒有如此長時間限制,多以「Best Practice 」執行。上市公司商會主席何猷龍補充說,英國的禁售期都只有60天,並有豁免機制,若港交所推行新規則,是「全世界最嚴格執行禁售期的地方」。港交所主席夏佳理昨日回應說,早於今年初就事情諮詢市場,收到105份意見,其中只有30多份反對,為何直到現在,上市公司的反對聲音才如此強烈?何猷龍說,金融海嘯9月殺到,如今很多基金都主張大股東出來回購。另有一種說法指出,董事有七個月不能買賣,隨時讓大鱷有機可乘,有心人亦可能伺機敵意收購,董事無法還擊。夏佳理則回應,本港市場甚少發生敵意收購,對上一次是02年禹銘(666)提出一仙收購中華汽車(026)。陳鑑林昨晚向本報承認,過去數日不斷收到上市公司反對信,他個人研究過內容,認為反對理由有道理,故希望證監會與港交所重新考慮是否暫緩執行,兼再次進行諮詢。立法會議員石禮謙指出,新例執法過嚴,諮詢亦不足,新例硬上馬會影響本港金融中心地位,更重要的是目前全球金融動盪,若上市公司遇上外資攻擊,新例下又不能容許上市公司出手反抗,這對香港金融中心發展不利,會嚇怕上市公司。

議員轟新例執法過嚴
對於上市公司在諮詢期間不表意見,石禮謙指,有上市公司向他反映他們金融海嘯期間忙於處理公司業務,一時間看漏眼,不過,現在超過一百家上市公司在條例推行前集體表態,既然新例影響甚廣,難度真的沒有回頭機會,不能推倒重來。立法會議員詹培忠亦持反對立場,認為七個月的禁售期實在太長,由於他已離港,無法出席下周特別會議,故已去信陳鑑林表達反對意見。詹培忠接受本報訪問時稱,現時禁售期限已足夠,太多限制反有機會影響公司來港上市意欲。政府消息人士透露,有關爭拗已延續多時,政府也曾作公開諮詢,但並非如業界所說,收到的意見大部份是反對延長禁售期,反而是支持、反對各佔一半,政府經平衡不同利益下作出修訂建議,現時業界突然高調反對建議,相信與下半年股票市場走勢越來越反覆,上市公司不想法例有重大改變,影響他們有關。港交所前獨立董事David Webb 在其網站,撰文炮轟新規定的反對聲音,其網站今年4月所做的調查,97.5%被訪者贊成新規定。他認為,公司董事知道全面公司資料,延長禁售期的做法合理,對小股東亦較公平。

延長董事禁售期諮詢收到的意見
《贊成:32》鞍鋼(347)、中國鋁業(2600)、首都機場(694)比亞逾百上市公司聯署 向政府施壓延董事禁售期掀反對潮圖片1(1211)、BC Investment Management 、首創置業(2868)中交建(1800)、中建材(3323)、中石化(386)中國中鐵(390)、德勤會計師事務所、第一拖拉(038)長城汽車(2333)、Hermes Fund Managers 、哈爾濱動力(1133)匯豐控股(005)、聯華超市(980)、新焦點(360)Piper Jaffray Asia 、美國普衡律師事務所、羅欣藥業(8058)信達投資管理、軟庫金匯、上海電氣(2727)新華文軒(811)、上海集優(2345)、同仁堂科技(8069)魏橋紡織(2698)、兗州煤業(1171)、株洲南車(3898)Webb-site.com 、市場參與人士1

《反對:37》ACCA 、交行(3328)董事會辦公室交行(3328)董事會董事、董事會秘書北人印刷(187)、招商銀行(3968)、國泰航空(293)Chan Wai Lok,Leo 、中煤能源(1898)、國壽(2628)中國遠洋(1919)、Clifford Chance 、中電控股(002)CIMA Hong Kong 、大連港(2880)、John Maguire / Allen Tze KPI 、茂盛控股(022)、五礦建設(230)Paul Mok 、太古(019)、山東墨龍(568)Stephenson Harwood &Lo 、Slaughter and May 、新鴻基公司(086)民航信息(696)、香港律師會、上市公司商會中華總商會、Charltons 、會計師公會特許秘書公會、市場從業人士1、Herbert Smith and Freshfields 港機工程(044)、香港證券經紀業協會、香港女律師協會、經緯紡織(350)

越鬧越大恐變「仙股事件」翻版
延長公司董事禁售期事件越鬧越大,包括多家藍籌在內的逾百家上市公司,聯署反對新例,可說是02年「仙股」事件、上市公司聯手對抗監管機構的翻版,令新規定能否如期實施添上變數。港交所02年7月建議設立除牌機制,凡在主板上市的公司,或每股股價低於0.5元,或市值少於3000萬元,又或連續3年虧損且負資產,若未能在1年過度期內糾正,就要除牌。由於諮詢文件沒有為除牌公司股東安排善後,散戶恐慌性拋售,觸發細價股股災。細價股股災後,72家中小型上市公司連同香港證券及期貨業職工會,在報章刊登公開信,向當時的港交所行政總裁鄺其志,表達對除牌建議的不滿。港交所即時提出一系列「補鑊」措施,包括將延長諮詢期,並針對除牌措施發表補充文件,又設立電話專線「疏道民怨」。事件最終導至前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公開認錯。

 
逾百上市公司聯署 向政府施壓延董事禁售期掀反對潮圖片2

FROM: 頻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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