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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聞] 美漢網上聊天室送「Kiss」被捕

【明報專訊】表情符號除可令你需要付錢外,還可能令你需要坐牢!美國一名女警在聊天室上假扮15歲女孩,引誘曾入獄的31歲戀童癖男子皮舍爾(James Pischel)。

女警扮15歲女孩引誘到公園見面

皮舍爾在聊天室內先是拒絕該名女孩,指她太年輕,但在「女孩」引誘下,皮舍爾向她傳送了一個「Kiss」(親吻)的表情符號,並相約她到公園見面。結果一見面,警方就拘捕他,指他意圖與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關鍵正是皮氏發出的這個表情符號,被指「有其他含意」。

現時我們每天都在使用的表情符號,到底是誰率先使用?這大約可追溯至26年前。美國卡內基大學教授法林(Scott Fahlam)被視為是開創這些表情符號的鼻祖。他當時使用冒號、破折號及括號,在大學電子版,以「:-)」來表達他的心情,這是最早被公認的表情符號。其後表情符號的變化愈來愈多,愈來愈多網民加入創作,由最初的「」到「;-)」(使眼色)、「:-P 」(吐舌頭)、「:-D」開心,甚至出現花束「」以及玫瑰花「@}-;--」等。

西式的傳統表情符號要扭轉90度才看得明白,在傳到亞洲後,顏文字更被進一步發揚。亞洲人用「*」、「^」、「-」等符號作眼睛,「_」、「.」、「o」等符號放在中間成為口部。例如是笑臉就變成了「^_^」、「=o=」(無奈)、「=^_^=」(貓咪)這樣的表情,比起西方的表現更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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