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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富商未提供吹波仔測試 警方撤控

繼城中名人林建岳超速案引發雷射槍執法備受質疑後,另有富商挑戰警方俗稱「吹波仔」的酒精呼氣測試。擁法拉利跑車港澳區代理權、上巿公司和記行執行主席李文輝,被控不小心駕駛及未有提供呼吸樣本。他指稱事發當日,已吹了四次機,只是測試機未能讀出數據,身體亦感不適。案件昨在觀塘裁判法院進行預審,他突獲得控方撤銷未有提供呼吸樣本罪名,而控方亦未有在法庭作出交代撤控原因。

控方無交代原因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鄭家富指出,無論是吹波仔儀器或是前線執法警員在指引上出現問題,警方或律政司有責任交代撤控原因,以釋公眾疑慮,他擔心該案會演變成「雷射槍案」翻版。
事發於今年2月9日凌晨,被告李文輝駕駛一部四驅車行經將軍澳影業路時,疑入錯線,與一輛的士發生相撞。警員到場要求李進行酒精呼氣測試(俗稱吹波仔),惟李吹了四次,測試機均未能讀出數據。李原被控不小心駕駛及在意外發生時懷疑駕駛者沒有提供呼吸樣本兩項罪名。首罪昨獲判罰款1,200元,次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
代表李文輝的資深大律師胡漢清,亦曾為富商林建岳超速案作出抗辯。該案昨在電台節目《左右大局》引起討論,電台主持引述,辯方提出多項質疑,包括現場警員進行吹波仔的手續是否有漏洞;按既有程序,當駕駛者在現場未能提供呼氣測試時,警員可帶駕駛者返警署,進行俗稱「大機」的呼氣測試,亦可以驗血或驗尿。辯方另提出,駕駛者當時身體感不適。
不過,案中的士司機吳先生昨致電電台稱:「我都有吹部機,但我吹就冇事,佢(指李文輝)根本冇吹到氣出嚟,點會有顯示啫!」吳大感不滿說:「我唔明點解撤銷控罪,係咪真係冇辦法驗到(呼氣內酒精含量)?而家撤銷控罪,我點樣賠償?」
李文輝為上巿公司和記行的執行主席兼行政總裁,他於93年入股「勵駿汽車」,將法拉利跑車的港澳區代理權納入旗下,其後多款歐洲名車,如瑪莎拉蒂、Alfa Romeo 等亦陸續由其公司代理。去年,他又引入遊艇及直升機代理生意,實行「海陸空」全面戰略。
案件編號:KTCC3276/08
富商未提供吹波仔測試 警方撤控圖片1
法拉利跑車港澳區代理、上巿公司和記行執行主席李文輝,涉嫌不小心駕駛及沒有提供呼吸樣本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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