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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往女友家取物 忘記攜鎖匙男子爬渠上10樓被困

一名裝修工人自恃「爬上爬落」的豐富經驗,昨到女友天水圍天恩村住所拿東西時,因忘記帶門匙竟效法「蜘蛛俠」,由地下沿著外牆水渠一直攀上10樓,但卻仍無法入屋,惟有拍打鄰居窗門求助,被鄰居「拒諸窗外」,最後要消防員將被困外牆事主救回。 記者:江寶龍 吳國威
化身「蜘蛛俠」的事主姓劉,28歲,昨午12時半,他到天恩村恩盈樓地下大堂,向女保安員表示自己住在10樓某單位(其實是他的女友住所),並謂:「我唔記得帶鎖匙,你哋有冇後備匙呀?」女保安員愕然回應:「梗係冇喇!你搵房署睇吓幫唔幫到你?」劉轉身離開並不滿的說:「唔使喇!我自己爬上去。」女保安員以為他說笑未有理會。
原來劉真的有所行動,他走到大廈側翼地下沿著外牆水渠一直向上攀爬,當攀至7樓外牆時已被街坊發覺,大批坊眾站在地下看熱鬧,各人都指著他的怪異行為議論紛紛:「嘩!佢傻㗎……」並有人致電報警。瞬間,他已攀至10樓外牆,這時候他發覺自己要去的「目的地」原來在另一翼,他所在位置無法到達。

拍窗求救被拒往女友家取物 忘記攜鎖匙男子爬渠上10樓被困圖片1

事主於是在10樓一單位客廳的窗外拍打窗門求救,並驚動了屋內的老婆婆。據老婆婆事後稱,當時事主向她說:「我唔記得帶鎖匙,你做好心俾我入嚟喇,我唔係壞人嚟㗎!」老婆婆反過來向他大罵:「你有冇搞錯,有𨋢又唔搭,冇帶鎖匙就搵開鎖佬喇!」
另一方面,事主見警方及消防員已接報到場,於是準備攀回地下,但攀至8樓卻不上不落,結果要消防員在8樓破門進入屋,將被困的事主救回屋內。
警方事後聯絡到事主女友,並在其女友的兄長趕到現場後終於證實其身份,警方認為事件不涉刑事罪,經警誡後將他釋放。
記者事後找到事主,他若無其事的表示:「我哋做裝修嘅,成日爬上爬落,慣晒喇……!」

往女友家取物 忘記攜鎖匙男子爬渠上10樓被困圖片2
裝修工到天水圍天恩
村恩盈樓10樓女友住所拿東西,忘記帶鎖匙,爬上10樓才發現爬錯屋,再往下爬至8樓時卻不上不下,最後由消防員破門救回。江寶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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