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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 蘋論:特首施政卻不知何謂核心價值

相信香港許多市民,對社民連三位議員昨天在立法會鬧場的興趣,比聽曾特首的施政報告為高。儘管筆者認為鬧場不可取,但一句「曾蔭權無能」卻道出了不少市民的心聲。
在施政報告中,曾特首自誇「憑 一生的公務員歷練,我對行政管理及執行都有一定把握」。但在報告中,他除了承認「今年政府落實擴大政治委任制度的安排,一度引起社會爭議」之外,對一年來「行政管理及執行」的種種錯失,卻無一字交代。這些錯失除副局政助的委任風波之外,其他讓人記得的,也是罄竹難書,包括處理外傭稅的混亂,控制油價,在迎聖火活動中警方對展示標語者選擇性執法,對民間電台嘉賓的選擇性檢控,淫照風暴的「警」字兩個口,梁展文事件,毒奶粉處理的混亂和延慢,盧維思失職案法院更直指「特首失當」……。過去一年,曾特首自言「對行政管理及執行都有一定把握」,真是不知從何說起?他的民望持續走下,確實毫不足怪。昨天他說「強政以民意為本」,誰知甚麼時候他又「視民意如浮雲」呢?
冗長的施政報告,可說沒有甚麼新意。事實上,施政報告發表前的民調顯示,只有一成四市民對施政報告有較高期望,而七成半的人則是期望「一般」及「低」。這說明不少市民對政府已到了「哀莫大於心死」階段。激進的社民連反映了部分市民的這種心態。
對施政報告,筆者只略談「結語」中的「核心價值」。
曾特首重複他在2007年《競選宣言》中「對香港社會核心價值的看法」:「在全球化的衝擊下,香港面對經濟轉型,社會浮現各種意見和利益的矛盾關係,我認為要正確處理這些矛盾關係,香港才能踏上新台階,走向新時代。」
這算是甚麼「核心價值」?處理矛盾關係是任何時候都需要的,所謂核心價值不是說要不要處理各種關係,而是說要用甚麼價值觀念去處理。
曾特首說的處理辦法,是「發展與環境保育要取得平衡」、「行政與立法要相輔相成」、「權利與義務要有適當平衡」……。這些話如同一些學者分析問題時說:「一方面這樣,另方面那樣」。美國前總統杜魯門曾針對On one hand,but on the other hand 的模稜兩可議論說:「給我一個獨臂經濟學家吧」。因為這是沒有主見的面面俱圓說詞。
曾特首多次提到「相輔相成」:「行政與立法相輔相成」,「愛國與民主不單並存,而且相輔相成」。
中國傳統文化,除相輔相成之外,更重的是相反相成。相反相成是指兩個對立的事物既互相排斥又互相促成。梁 超曾寫《十種德性相反相成義》一文,指「獨立與合群」、「自由與制裁」、「自信與虛心」、「利己與愛他」、「破壞與成立」就是十種相反相成的德性。
行政與立法,不是相輔相成的關係,而是相反相成的關係。選舉產生的立法會,代表民意對行政機關起監督作用,《基本法》規定:立法會由選舉產生;政府必須遵守法律,對立法會負責。一個立法,一個守法;一個民選產生,一個對這民意機關負責。彼此是處於相反、對立地位。但惟其如此,才能「相成」一個既有執行力又不違民意的體制。

愛國與民主,只有「國」是民主之國,才可以說處於相輔相成的地位。但倘若「國」不是民主之國,那麼愛國與民主就處於相反相成的地位。你若堅持民主,愛國就不會盲目愛非民主政權,而會力促國家向民主方向發展;你若堅持愛非民主之國家政權,就會參與扼殺或閹割民主。
香港的核心價值,不是面面俱圓、干預與自由平衡,而是以機會平等讓所有市民能盡展所長。機會平等,建立在法治、自由、民主的基礎上。曾特首說,「市場不是萬能,干預不一定是萬惡」,雖不算錯,卻沒有反映香港的核心價值。核心價值的原則是自由而不是干預,干預只是不得已為之,幾十年行之有效的「積極不干預」才是香港自由經濟的核心。
曾特首沒有清晰的理念,不知何謂核心價值,只想在種種矛盾中左右逢源,既迎合中央又迎合輿情,又要不違《基本法》,實難取得平衡。沒有基本價值觀的特首,能帶領香港市民迎接新挑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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