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新話題 Report thanks

[台澳地區] 歐文龍囚27年 八億元財產充公

澳門世紀巨貪案宣判,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被控受賄、洗黑錢、濫權、財產申報不正當及財產來源不明共七十六項控罪中,有五十七項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廿七年,罰款廿四萬元,充公八億元澳門幣的不法財產。主審法官直指歐文龍犯罪具掠奪性,貪得無厭兼毫無悔意,對澳門官員形象產生深遠的負面影響。

57項罪名成立
五十七項罪成的控罪包括受賄作不法行為、受賄作合規範行為罪各二十項、十三項洗黑錢、兩項濫權、一項財產申報不正當及一項財產來源不明罪,每項罪名判刑由一年零六個月至五年不等,部分刑期分期執行。歐文龍又被判罰款廿四萬元,如未能繳付罰金將加監六個月。

充公財產包括在澳門及香港兩地檢獲的現金及證券二億五千多萬、英國一個價值五百萬英鎊的物業和戶口存款、澳門盧苑一個複式單位及一些物品如雪茄、燕窩等,連同其他無申報財產,估計總值高達八億澳門幣。

官斥貪得無厭
主審案件的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在宣判時直指歐文龍犯罪有計劃且持續多年,直至被捕才停止,利用政府職能轉化成「搵錢機器」。岑又指歐沒申報的財產遠高於收入,他和太太控制多間公司,目的在掩飾他們的不法財產,其受賄行為令人震驚,對澳門官員的形象帶來深遠的負面影響,至今仍然存在。岑最後直斥歐公然記錄貪污行為,犯罪行為具掠奪性兼貪得無厭,且至最後仍毫無悔意。法官又不接納歐指澳門廉政公署調查及搜證有問題,認為署方在搜證和舉證方面都沒有違法。

今次歐文龍被判入獄廿七年,根據澳門法例,囚犯服刑不像香港享有假期,歐理論上須「坐足」,但在服刑滿年期的三分二可提出假釋,而被拘留的約一年時間亦計在刑期之內。

歐文龍的代表律師施展鵬在判決後認為判刑相當重,過往並無罪犯被判二十七年刑期,他在判後未能接觸歐,但指歐現時身體狀況很好,並稱今日會見歐文龍後會研究是否上訴。不過據外電報道,澳門《司法組織綱要法》規定,司級官員犯刑事罪,須直接由終審法院審判,被告罪名不論成立與否,都是「一審終審、不得上訴」。澳門行政長官何厚鏵強調,相信法院是按照法律,作出公正合理的裁決,判決很公正。澳門廉政公署則認為審判公平,已反映歐文龍犯罪的嚴重性和應有的處罰。

何明輝棄保逃
至於另七名被告,包括歐文龍妻子陳明瑛於案發後失蹤;新明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人何明輝以及中鐵澳門公司總經理陳東生二人則棄保潛逃;另外三名被告包括歐文龍父親歐榮光、弟弟歐文富和弟婦陳華彩,均涉嫌串謀洗黑錢及行賄,三人都否認控罪,會與另一被告殷飛歷一同延至下月十八日再聆訊。澳門廉政公署表示,與歐文龍相關的貪污案調查仍未結束,第二階段的偵查經已開始,並取得良好進展,稍後會有公布。

澳門法律界普遍認為刑期反映案件非常嚴重,比九九年「崩牙駒」案中主犯尹國駒多十二年,而在澳門前宗主國葡萄牙,類似罪行判刑亦只是十年監禁,有關刑期已接近終身監禁通常會執行的卅年監禁。本身是律師的澳門立法議員高天賜指,歐刑期雖重但合理,因司級官員手執很大權力;他指刑期反映澳門監管制度失敗,他說:「如果早啲查出嚟就唔會判咁長。」


歐文龍囚27年 八億元財產充公圖片1
歐文龍五十七項受賄和洗黑錢等罪名成立,判囚廿七年。


歐文龍囚27年 八億元財產充公圖片2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按「讚」或分享給您的朋友,以示鼓勵。

TOP

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