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8月6日星期三06:30
(綜合報道)
港珠澳大橋 放棄讓私人承包興建及營運,改由官方自資加借貸興建,或可加快興建和減輕成本,更重要的是將來營運會偏重社會整體效益,避免重蹈本港東區和西區海底隧道 的覆轍。
有關方面本來構思大橋採用私人企業「興建、營運、移交」(BOT)模式,建成後營運五十年再移交給政府,期間足可回本兼有合理利潤。粵港澳三地政府只補貼部分建造費,政府所冒財政風險得以降低,私人企業因為要自負盈虧,營運亦可能較有效率。
這個模式雖有優點,但是弊處是當整體社會利益與企業營運利益出現矛盾時,企業要向股東交代,未必肯「犧牲小我」。這現象在本港兩條隧道的營運方面最為明顯。港府與東隧營辦公司曾經就合理利潤水平訴諸仲裁。至於西隧公司,在車流量低於預期時,以加價來提高收益。東西兩隧緩解紅磡海底隧道塞車的功能,因而大為削弱。
東西隧成反面教材
東西兩隧出現的問題,部分原因是本港回歸最初幾年的經濟滑落幅度遠超預期,出現罕見通縮,汽車增長亦較預期為慢,企業大失預算,為免虧損及盡可能爭取較佳的回報,決定偏離原先構思的收費水平,消費者和市民付出代價。港珠澳大橋投資更大,風險更高,兩隧前車可鑑,財團肯定開出非常狠辣的條件,務求把風險降至最低。早前本港郵輪碼頭因政府與財團談不攏條件而要重新招標,港珠澳大橋已經蹉砣了不少歲月,不能夠承受一拖再拖。
現在大橋由粵港澳三地政府和中央出資,融資問題容易解決,借貸利息成本也可能減輕,再加上少了賺錢要求,有助降低成本,要是反映在收費水平,消費者可受惠。如果較低的收費成功刺激用量,增加收入,更可達至大橋營運者和使用者雙贏之局,社會整體也可受惠於人流貨流暢運的經濟效益。
公司化管理保障效率
由官方打本的問題,是營運起來未必如私營企業精打細算,若不嚴加監控,當中造成的浪費反可能提高成本。此外,三地政府成為大橋老闆,不像私營企業般權力集中在董事會,故此要理順管理架構權力分配,避免政出多門,互相矛盾,互相扯皮。
現時港澳出資數額已定,中央和廣東合共出資金額也公布了,而三地將來的利益攤分也清楚確定了。有關方面必須盡早做好管理架構,確保營運效率。過去本港興建地下鐵路和新機場,分別以公司和管理局結構,按私營企業形式運作,避免官僚化操作和過分干預,這種管理模式,是很值得港珠澳大橋參考,作為本港向廣東省輸入管理軟件的又一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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